七月二十日,在美国提供协助之后,中日外交官在华盛顿进行了第一次会晤。
按照周仁康的指示,〖中〗国驻美大使孔家辉正式提出,只有在〖日〗本承认琉球王国的独立地位,交出在朝鲜杀害〖中〗国公民的凶手,割让奄美诸岛、大隅诸岛与南库叶岛,以及支付战争赔款之后,〖中〗国才会结束对日战争行动。
在第一个要求上,〖日〗本外交官就提出了异议。
理由很简单,这场战争与琉球王国根本没有关系,而且早在五十年前,琉球王国就已并入〖日〗本,连王室都没落了。
显然,孔家辉立即予以反驳。
当时,孔家辉提出了三个理由。一是〖日〗本吞并琉球王国完全是非法的,即在被〖日〗本吞并的时候,琉球王国还是前清的附庸国,受〖中〗国前任政府保护,而前清直到灭亡,都没承认琉球王国已被〖日〗本吞并。二是琉球王国的王室并没没落,依然有后人,而且就在〖中〗国。三是有大量〖中〗国侨民在琉球群岛生活与工作,还有不少〖中〗国商人在琉球群岛经商,〖中〗国政府有义务为其提供保护。
至于交出杀害〖中〗国公民的凶手,在当时根本就不是问题。
原因很简单,凶手是驻朝日军,而在〖中〗**队攻占釜山之后,驻朝日军不是战死就是当了俘虏,只有极少数人逃回〖日〗本。按照〖日〗本外交官的说法,凶手要么已经战死,要么在〖中〗国的战俘营里,因此〖中〗国当局要如何处置,〖日〗本根本管不着,也没有办法干涉完全又〖中〗国自行决断。
问题是,孔家辉的要求没有这么简单。
当时,孔家辉明确提到,在战争爆发之前,〖日〗本当局完全有能力争取和平即及时满足〖中〗国提出的合理要求,而〖日〗本当局不但没有这么做,还点燃了这场战争,因此必须有人为这场战争负责。
说得直接一点,〖日〗本当局必须为战争承担起责任,也就得有人充当战犯。
显然,这让〖日〗本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