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华当年他妈让他去参军,他觉得当兵太累了,他还怕死,就跑香江去混了,好歹也混了七年,就算以前再蠢再没见过世面,经过七年的浪荡沉浮,也知道怎么捞钱了。
他现在就想捞钱!
跟徐嘉欣合计了一番,确实不能让那个漂亮又金贵的翡翠镯子就这么戴在一个小女娃的手腕上,好歹也应该拿去苏富比拍卖行拍卖点钱回来,到时候买楼买地,再好好地炒一番,说不定二十年后,他们就是香江首富了。
如果从小沈娇那边行不通,沈志华决定从三哥三嫂那边入手。
沈志华将要买一只小沈娇镯子的事儿给沈志明说了,还表明要用两万买!
沈志明倒是想也没想的拒绝:“不行的,娇娇说不给就不行。不是钱的问题!”
沈志华:“哥,那只镯子很值钱,我用钱买下来,也只是想好好地保存着。”
“保存?”沈志明不解。
沈志华道:“小沈娇身上挂着的几个翡翠都很值钱。我只想买一只。不算过分吧。再说,那镯子和翡翠放在小沈娇的身上,实在是暴殄天物!我买了,等年后我去香江,把它送到苏富比拍卖行那边拍卖掉,说不定价值几十万呢,到时候对半分,给你们十万块,咋样?”
沈志明坚决的道:“不是钱的问题。那是小娇娇的东西!”
“哥,你没懂我的话吗?”沈志华有点郁闷的坐在旁边开始抽烟。
沈志明皱着眉:“弟弟啊,是你没懂才对。”
沈志华:“……”
他没懂。
他没懂什么?
他都感觉快说破嘴皮子了,这兄弟就是不懂啊,明明是亲哥啊,难道要他把话再说明白点吗?他妈那么蠢,他哥也那么蠢,全家都这么蠢,真是没救了,活该穷啊。不像是他,在香江混出了人样,还挣到钱了!
沈志华觉得这事儿从长计议,毕竟,他年后才走呢。
到时候肯定能把小福包身上的三个翡翠都要到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