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首以后,乐了。
再看看上中学时学的历史,
嗯……这金手指,真香!
此刻的李景同,就像是刚拿到新玩具的熊孩子,
翻来覆去的在自己的记忆宝库里翻阅着。
小学时被逼着上的书法班,
爷爷手把手教的木匠手艺,
中学时课外活动小组的手工劳动……
这一点点一份份的,
无疑都是他当年的亲身经历,此刻却成了他最宝贵的财富。
于是仅仅在自己的记忆海洋里翻阅了一会儿,
就开始认真的琢磨起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了。
虽然他的外挂才到账了一部分,
但就目前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及时雨了。
脑中有那一大堆经典诗词打底,
再加上对于历史的熟知,
那以后他李景同也是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牛X人物了,
拳打诗仙、脚踢诗圣。
正当李景同美滋滋的打算明天就出门,
开始去各个诗会进行打脸装逼扬名三部曲时,
忽然看到了自己那白白嫩嫩的右手,顿时就焉了。
他这会儿如果真去参加诗会,
估计得被人笑话死,他的毛笔字放到现在,
恐怕连上过几年私塾的娃娃都比不上。
这要是写出来,估计他的诗再好别人也会认为他是从别处抄来的。
愁眉苦脸的在自己右手上狠狠一拍,
疼得直咧嘴在心底里埋怨金手指。
这狗外挂就是坑,用现代化来形容就是。
脑子:我会了,无敌。
手:你会个屁,滚!
可现在这情况,岂不是说他做官前还得先好好练个几年字?
这可不是开玩笑,在古代写不出一笔好字,
那基本上就不用指望投身官场了。
在这个讲究“字如其人”的时代,
哪怕不求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