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地城隍庙报告,然后再去东岳阴司,再一路去酆都鬼城,前后需耽搁七天时间呢。这其中,还要受不少的罪。但这姓孙小姐,人家就是运气好,居然让霍元帅瞧中了,直接飞上枝头做凤凰。”
林逸摒住呼吸,赶紧道:“等等,张大人,先让我捋捋,那位被霍元帅带走的女子,叫什么名字?”
“名字?”张然一拍脑袋,“唉呀,只顾着拍霍元帅马屁,都忘了问那女子名字,只知道姓孙,今年不过二九年华。”
林逸再一次懵了,赶紧道:“二九年华?大人是不是记错了?三九年华差不多。”
张然道:“人家小姑娘脸嫩得能掐出水来,满脸的胶原蛋白。岂是三九年纪的女子可比?老兄我这点眼光还是有的。”
林逸再一次懵了。
孙勤勤大概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那被霍元帅带走的孙姓女子,肯定就不是她了。
被张然这么一打岔,林逸都忘了自己的正事。事后想起来,已是第二天了。估计那孙勤勤已被带去了东岳阴司。听闻孙勤勤的父母是信道的,想必会请上清观道士给她操渡吧,上清观的道士那可是有真本事的,想来孙勤勤的灵魂应该会得到较好的安置,于是林逸就没有再过问这事。
……
11月中旬的京城,已经相当冷了,林逸呵了一口白气,拢了拢身上的棉衣,尽管京城没有西州冷,可他身上的人工造的棉衣,穿了两年,经过数次水洗,保暖性大为降低,他虽是无常,到底是普通肉身,还是怕冷的。
进入小区,就瞧到罗光明,没有再穿道袍,而是一身崭新的羽绒大衣,光滑的狐狸毛领,把一张略为普通的脸都衬出了几分贵气。
林逸眼力极好,一看这羽绒服上的LOGO,不得了,居然是知名的外国品牌,几万块钱一件呢。杨思林就有一件同LOGO的羽绒服,据说花了六万八,还是商场搞活动打折买的。
同样是吃阴司饭的,人家罗光明都混得比他好,林逸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