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
黑鹰在书店关门后回到家中。
晚上。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人在报时间。
现在差不多为七点到九点了。
突然心思感应到有人进入了书斋。
“今天这家店主回去了,合该我发财。”一个面露猥琐的人说道。
此时他头戴面罩,穿着夜行衣,正蹲在墙角窥视者黑鹰的书斋。
他本是帮派之人,因在其中偷窃后被发现了。
帮派本来养他是为了让其偷别人的精贵物品。
谁料到连自己帮的人都偷。
真是不挑人。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但是这人却说是窝边草比较肥美。
以至于被赶出了帮派,更是被打断了一只手。
在家养好伤后,给自己重新起名叫李四。
以望告别过去。
只是在花完以前偷下的钱后,也没找到个正紧营生。
几天后,在街上溜达时看见了这家书店。
只有店主一个人,瞬间起了心思。
踩点了三四天,知道了里面就一个人,没有晚上守店的人。
看里面的书也是价值不菲。
于是,今天晚上出现了这一幕。
走到门前一看,连锁都不上。
左右看了下,没人。
低头推门进去,就着月光看见了一排排书架。
密密麻麻的书籍看的他头晕。
随便就找到了放钱的抽屉,大概有几千两在散乱的放着。
看到这里,李四呼吸急促了。
这是可以在京城每个小两居,在取个媳妇,做个小营生的钱啊。
颤抖这拿了起来,激动的全部揣进了自己兜里。
看见那一排书架,鬼使神差的拿了一本就走。
李四回到家中,是郊外的一出山村。
打起蜡烛数着银子。
还打算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