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性能十分有限,却会影响灵活性,得不偿失。
再说了,他可没接狩猎蓝速龙王的任务,即便成功狩猎,也是没报酬的,风险与收益根本不成正比。
“走,猪扒,咱再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头块头大一些的蓝速龙,如果今天再找不到,我们明天就返程!”
正啃着爪子中烤肉的猪扒连忙将剩下的一点肉塞嘴里,“好的喵!”
猎人与猫又一次地离开了营地。
经过两天不断狩猎与战斗的磨合,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当程度的默契。
如果对手是落单的蓝速龙,会由猪扒先出击,吸引对方注意,制造破绽,戈登一刀毙命,保证龙皮的完整。
如果是成群结队的蓝速龙,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戈登大开大合,自由作战,猪扒则帮忙守护他的背后,避免有蓝速龙偷袭。
“喵?”正紧跟于戈登身后的猪扒突然停下了脚步。
它直起身闭上眼,毛茸茸的鼻子左右嗅闻着。
“怎么了猪扒?有什么发现?”戈登也停了下来。
猪扒的嗅觉非常敏锐,这两天来曾不止一次靠它的鼻子发现目标。
“有血腥味喵,很新鲜的血腥味,不是草食龙血的味道,应该是大野猪的喵!”仔细分辨一阵后,猪扒睁开眼道。
“大野猪?”戈登的眼睛微微一亮。
虽然体型远远不及草食龙,但大野猪可比后者难对付多了。
落单的蓝速龙一般不会去招惹这些长着锋利獠牙的憨货,成群的蓝速龙则更倾向于围猎草食龙这种温顺的大家伙。
那是否有可能是比较强大的独行侠,独自狩猎了大野猪?
“在哪个方向,距离呢?”
“嗅嗅,唔喵,西北方向喵,直线不会超过五百米喵。”
“有其它大型怪物的气味吗?”
“没有喵,这里是蓝速龙族群的狩猎地带,应该就是蓝速龙干的喵!”
“那就去看看!”
戈登率先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