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
一直这么带着黑哥着实身体负担太重,况且现在我也是那副模样,相当于我身上负重的是一个跟我相同体重的人。此刻我抱着黑哥的脸,看着那与我一样个性十足的脸。看了一会儿,故意大声“哈”了一下,看能不能吓黑哥一跳。万一黑哥其实一直活着,接下来的路我们相互扶持,也不至于那么累啊。而且黑哥应该是有办法的。可是黑哥那比我松垮多了的皮肤,还有那空洞的眼神都再次的告诉我,他真的嘎了。当初刚见面前就嘎了,因为有一点特别明显,一开始黑哥与我就不同。我有眼珠子,我摸到过。
把黑哥的头小心的放回石头上,我打算趁着现在视野更加清晰了,也许最后再看一眼黑哥。黑哥如今,其实我从河边醒来似乎就明白了什么,但是一直说不上来。是因为黑哥身体发生了变化,他现在的皮肤跟骨头几乎已经完全分开了。现在他的皮肤就像一层油纸,如果在皮肤上开个洞,整幅骨架应该都能轻易的拿出来吧。甚至还有些关节都脱落了,只是装在皮肤里。我猜,这应该是尸体在这样的环境下随着时间的变化过程吧。黑哥是完完全全的走了,而我是这个过程之前的黑哥。
我艰难的站起身。看了看四周,然后闭上眼仔细感受着环境和自己,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了起来。我发现,首先到这边后能见度已经又明显的高了起码一倍。然后风更小了,疼痛感以现在的我已经几乎可以忍受了。打个比喻,河对面就像被人拿刀捅,让你忍着。而河这边的感觉就有点像是看到手臂上有十来只蚊子,它们在吸我的血,然后让我忍着,等它们喝饱了自己飞走。突然轻松多了的我我真想高歌一曲“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我决定以河道为直线沿着它的垂直线向前方走。现在已经非常明显了。这么短的距离,这么明显的变化。迷雾的边界马上就要到了,我马上可以出去了。有没有别的可能呢?科学上是不是有更合理的解释说明再走下去我还是死定了呢?我不管,前面一定就是迷雾外。金钱,女人,地位,全都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