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歌的马车内,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胭脂水粉衣裳妆匣绝不可缺!
因她要见的男人太多了,而每个男人的喜好皆不相同。
有的喜欢温婉沉静,白衣胜雪的仙子妆,有的喜欢风情万种火辣撩人的小野猫儿。
允王是后者。
珑儿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能将五分姿色打扮成八分。
这也是江清歌到哪儿都把她带在身边的主要原因。
只有她,能帮她遮掩脸上的缺点,将她的美放到最大!
珑儿动手给江清歌净面。
为了能成功哄回苏离,江清歌一早上特意化了一脸病容,瞧着一幅病弱可怜模样。
允王不爱这调调,他爱热情似火,火辣撩人。
珑儿洗掉江清歌面上的妆容,她本来的面目便袒露在她面前。
未经妆饰过的脸,有点寡淡,看起来都不像是一个十六岁小姑娘的脸。
相比她的年龄,这皮肤显得松弛老态,肤色萎黄,脸上斑点不少,显得脸上脏兮兮的。
看着这斑,珑儿忽然想起苏离了。
那小姑娘的脸,真是可惜了!
虽是在乡下长大,风吹日晒的,可她那皮肤却白皙粉嫩,吹弹即破,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光滑干净。
皮肤生得如此好,那眉眼五官也绝美,似是精心妆画出来似的,说不出的精致好看。
珑儿做过那么多年妆师,见过的女人无数,可是,没有哪个女子,能像苏离那样好看。
只是,她的美,被埋在乡下丫头的自卑怯懦之中。
因为过于畏缩胆怯,时常佝偻着腰背,低垂着眉眼,竟也不觉其美。
不过,她是一块璞玉,若经雕琢,必定光彩照人。
只可惜她如今太瘦了,若是再胖些,再长高些,再……
“啪!”手上倏地一痛!
珑儿倏地回神,正对上江清歌不悦的冷眸。
“你怎么又走神了?”她轻哼,“脸要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