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都的西边儿有一座鼓楼,因为傍山依水,风景很好,所以渐渐地成为了西边儿平民百姓们最爱去的地方。吃过晚饭之后,人们便喜欢到这儿来转转,也算是给辛劳了一天的自己有个犒赏。
久而久之,这儿的小吃摊子、唱戏台、卖小玩意儿摊子就多了起来。
夜幕降临,这儿才是华灯初上,小贩们的吆喝声不绝于耳。沈重山戴上了一顶宽缘帽,换上了一套暗色衣服,一次次地侧身挤过川流不息的人群。
他不停地辨认着路边的小摊,试图用最快的速度找到自己的目标。
“来啊,又香又大的馄饨哪——王爷都爱吃的馄饨咧——”突然,一个小贩的吆喝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循着声音的方向走去,他走到了一座馄饨摊面前。
这个馄饨摊由一辆木质推车和几张木桌子组成,木质推车上面还挂着一张横幅:王爷都爱吃。看到如此直白的横幅,沈重山差点就笑出声音来。
老板看到有客人驻足在自己的摊位面前,便热情地问道:“大爷,来碗馄饨不?又香又大!保准你这次吃了下次还想再来尝一尝!”
沈重山看了一眼老板,这人是一个典型的小摊老板形象:黝黑的皮肤想来是因为常年在外边摆摊晒的;身上的衣服虽是洗过的,但是也掩盖不住陈旧的痕迹,想来摆摊时候容易弄脏便专门拣着旧衣服穿;嘴上说着话,手里的活却没有停下来,包馄饨的手指翻得飞快,让人不禁惊叹于他包馄饨时候的速度!
“来一碗吧。”沈重山淡淡地说道。
“好咧!大爷,你请坐,靠边儿的座能瞧见河里的花灯,最是舒服不过!”小摊老板弯着腰把他引到了座位上。沈重山倒是没想到在一个小摊上还能享受到这般热情且周到的服务,看来这人是个聪明且实在的人,即使是不依靠王爷也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小豆子在家里头还乖吗?”沈重山从筷筒里抽了一双筷子,语气甚是漫不经心。
正在擦着桌子的老板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接着又像是没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