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不断抽搐的身体旁,破碎玻璃散乱一地。
自己对付不过它,这是在第一眼王耀便确认了的事实。伏地魔从海格那里套出话探得三头犬弱点。从这点就看得出来,就连威名响彻魔法世界的伏地魔都不敢硬撼。
尽管有很大原因是他现在十分虚弱。
不止正常形态对付不过,就连暴走巨大化对上它能否胜利都是未知之数。
哪怕明知三头犬弱点是演奏的竖琴,王耀能做什么?他没有魔力,无法用魔法让竖琴自动演奏。哈利又快与伏地魔碰面,无法慢慢来。
王耀所能做的,只有暴力闯入。
那么在打不过的情况下,怎么暴力闯入呢?答案只有一个。让自己打得过。
这次吞噬的不是混血的海格之血,不是温和的任何人都可吞服的瑞埃姆牛之血。而是巨怪充满暴虐,狂躁的血液。
血液方一入体,便有如滴进油锅的水,体内所有细胞都在沸腾,肉眼可见,王耀皮肤下不断鼓起,犹如煮熟的虾般,整个人变得通红。
全身细胞暴动所造成的疼痛,让王耀身体不断间接着抽搐,一条条青色红色的血管和青筋暴起耸动,有如死人般惨白面庞,不见丝毫血色。
他发出闷哼,竭尽全力不喊出声来。
这是无法避免的灾难。正常人吞服血液,所产生的变化不过是被胃酸消化。充其量因为血液里含有人体无法吸收的物体或是毒素,让人拉肚子或这样那样。王耀普通进食同样如此。只要他不想,就算泡在血里洗澡也没事。
但一旦产生吞噬念头,这些看似毫无威胁的血液会变成最狂暴的血液,竭力抵抗来自王耀细胞组织的攻击吞噬。
海格之血再如何说,也是参杂了人类部分基因。纵使狂躁也是有限。巨怪之血便是彻头彻尾的怪物血液,基因上与人类几乎没有任何相同。它的反抗也最为激烈。
人体是由无法计数的各种细胞组成。它们各自分工,相互搭配着组成复杂的人体,并保持工作。此时外敌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