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曹斌见色起意,在夜市游逛之时,看到一个美女后起了歹心,想要邀请人家看灯论诗。
美女的未婚夫从中阻拦,被曹斌家丁烂打了一顿,抬回家后不久,就咳血而亡了。
这其中有旁观者的证词,还有忠靖候府家丁的证词,最重要的问题是,被抢的美女也是在曹斌家中救出。
此时曹斌的脑子一片混乱,前身的记忆都在告诉他证词不假。
他一不是刑侦人员,二不是推理迷,一时之间,哪里能够找出辩解之词?
只是,这案子太冤了啊。
这分明是前身犯下的罪过,自己才刚刚穿越啊。
但他却没有办法诉说,若是真的说出来,不说别人不信,恐怕还会把他当作夺舍的妖怪处理。
好半晌,包拯才一拍惊堂木喝道:
“曹斌,你对此案可有疑义?”
曹斌张了张嘴,发现真是没有辩驳之处,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我冤枉......也许是那人自己病死的!”
包拯怒道:“胡说八道!死者并无隐疾在身,仵作已经开具证明!”
“你既无疑义,又妄自喊冤,人证物证具在,容不得你推脱罪责......”
正在这时,一道嚣张的声音传进公堂:“包大人手下留情!”
曹斌闻言,如获仙音,忙向公堂外面看去。
只见一位帅气逼人,身着锦绣的年轻公子,从围观的人群之中挤了进来。
他神情桀骜的站在公堂之上,对曹斌递了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举着一份红贴说道:
“包大人,我劝你不要轻易判决,你知道曹小侯爷是什么身份吗?”
包拯眼睛眯了眯,冷声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擅闯公堂?”
那年轻公子哈哈笑道:“本人庞煜,大宋博陵候,庞太师之子。”
接着,他将红贴递到包拯面前道:
“这是曹斌与我小妹的婚书,他可是我的未婚妹丈,官家的连襟兄弟,我劝包大人不要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