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和沈光林关系恶化之后的后果会怎么样,这需要得到正确评估。
现在的情况是:别管沈光林舍弃了多少条可能可以走通的道路,但是他的项目组现在确实也已经到了动物实验的阶段,中途也没有弄虚作假,那按照合同,辉瑞公司就是应该要付钱了。
如果辉瑞公司不付钱,那万一药品研发成功了,或者别的公司把款项支付过来了,辉瑞公司就要在项目组中降低占股比例。
要知道,无论沈光林选择的这种化合物,还是已经封存的那些化合物,所有权都是在项目组的。
世界上的制药公司有很多,沈光林的选择面很宽,所以他一点都不着急。
至于戴维斯凭借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做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判断:沈光林孤注一掷的采用一种化合物是走不到最后的。
但是,这也不绝对。
因为,没有谁规定,研发新药的时候,只选择一种化合物就不能走到最后。
万一,这种化合物刚好就是对的呢。
举个例子,如果当前最畅销的药品,在他们研发的过程中,没有犯过一次错误,那得少花多少钱?
故意连十分之一的资金都用不到。
现在,沈光林的打算就是少花点钱,把钱留在更有用的地方,这毕竟是项目组的钱,只要省下来,那就是实验室的钱了。
戴维斯甚至觉得,沈光林之所以这么干,估计都没有想着新药能够研发成功,他们就是过来骗钱的。
而那些离开项目组的人,戴维斯也能理解是个什么想法了。
因为,项目组接下来的工作,大都是枯燥且无聊的一些重复性实验了,做下去确实没有一点意思。
他们去了新的项目组并不妨碍过往成绩,万一白血病项目组真的出了成绩,他们每个人也都有份。
至少,沈在分配科研成果的时候还是挺大方的。
但是,东方沈这样做事,那对参与白血病项目组的这些企业就真的太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