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普通人类的肉体没有保护的暴露在外,进行超音速或亚音速运动,就会在瞬间支离破碎成一团团碎肉块。
不过艾玛本身体质超出常人极限,又能变作有机钻石化身,艾瑞克的电磁力场也能很好的隔绝空气阻力。
詹姆斯带着二人破开音障,没有多久就从纽约飞至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1600号的门口。
周一的清晨。
这所象征美利坚权力的中心枢纽,像一幢普通的豪宅般,似乎刚刚苏醒整理起来。
才换岗的哨兵看着穿着有些怪异的三个人站在高耸的镂花铁门外,捏起对讲机,冲特勤队报告了一声。
“你们知道这里为什么叫‘白宫,么。”
比起一身赭红色铠甲式作战服,单肩披着大氅,头戴暗红头盔的艾瑞克·兰谢尔,还有身着纯白战袍勾勒出的曼妙身姿,露着肩部柔美的锁骨和平坦坚实的小腹的艾玛·佛罗斯特。
詹姆斯反倒简单随意的穿着狼群部队制式的黑色劲装,看着来正常太多。
“为什么?”
艾瑞克思索了几秒,疑惑的问着,自小成绩优异的艾玛知道这段典故,但她并未吭声。
“1814年,英吉利人为了报复两年前美利坚攻打加拿大殖民地的仇恨,从海上登陆,直扑华盛顿。当年美利坚人放火烧了加拿大首都约克,所以这次,他们也烧了美利坚总统府。”
詹姆斯信步向前走去丝毫没有在意紧闭的铁门和掏出配枪上前问话的哨兵。
吱呀…
铁门恰好在詹姆斯走到近前时自动敞开,刚刚靠近的卫兵两眼一翻,昏倒在地上。
他一边向前走着,二人紧随其后,一边听着詹姆斯继续讲起那段关于白宫由来的故事。
“……当时美利坚总统府应该被称为‘灰宫,,因为它是由木头和灰色砂岩建成的,到了1817年,为了掩饰火烧过的痕迹,总统门罗下令在灰色沙石上漆上了一层白色的油漆……”
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