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素质。
当阿列克谢第n次从政治课逃学,溜到了家外面,洛伊丝总会在雾宁的第一时间情报下风暴赶来,拖着玛莎,玛莎熟练地从脚上脱下十二厘米的高跟,递给洛伊丝。
家主微微撤步,腰部发力,把手中的鞋往前一丢,精准砸到了正在某酒馆前发呆的少年脑袋上。
经过玛莎多次验证,阿列克谢好像很难折腾坏,她也就见怪不怪,帮着洛伊丝督促弟弟了。
少年脸色一变,拔腿就跑……
此时玛莎递上了另一只鞋,并在狂奔的家主后,慢悠悠地捡起刚才的第一只鞋,为什么洛伊丝不扔自己的呀……
时光飞逝,在这一家子满世界跑的旅途里,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
这十年,洛伊丝依旧没法阻止雾宁对阿列克谢的洗脑,雾宁操着好听的烟嗓,把龙族上下几万年的历史都给阿列克谢扒拉清楚了,并告诉少年,他也是龙类的一员,希望以此唤醒过去那个天空与风的主人。
少年眨眨眼睛,只当这只乌鸦,其实是一直会说话的鹦鹉,或者工业时代的新奇产物,他对龙类,对洛伊丝的“事业”,一点都不了解,也不相信。
倒是他亲姐,并不希望他过快地恢复记忆。
至于其中乐趣,大概就是看他痛苦汲取过量知识的惨状罢了。
雾宁太了解这个顽劣的主人了。
但他了解得还不够。
玛莎快要三十岁了,却在鸡飞蛋打平凡日子的某一天,心脏衰竭,在阿列克谢的眼前,咽了气。
少年简直没法理解死亡这件事,他穿着黑色的丧服,坐在玛莎惨白的遗体边,翻着她留给他的日记。
贫穷家庭琐碎的小事,教堂里的钟声和鸽子,很久没写是因为落魄街头,重新动笔是因为知道自己身体不好,直觉自己的死必来得突然,留下了念想。
“我的弟弟列克谢,在加入这个家族前,我隐隐约约意识到,或许你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别人要学很久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