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但都觉得仓头的说法应该最可信。
仓头说:“37号的罪名是在公交车上扒窃,到手的钱总共不到2二百块钱,够不上什么大罪,估计是被送去劳教了。42号是因为打麻将赢了钱,其中一个人输的太多了,就偷偷报警。被警察抓住时他身上被搜出了两千多块钱,罪名是聚众赌博。关进来也快一个月了,估计是快过年了,家里人花钱在外面活动,弄出去了。”
我问仓头:“大头,你算计一下你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去。”
仓头说:“你是记者都出不去,我这种货哪能出去呢?你犯的是啥罪,我不知道,也不敢问。但我知道我是啥罪。”
我问:“你是什么罪?”
仓头说:“不怕谁笑话,我犯的是强奸罪!”
我被吓了一跳,这里还关着一个强奸犯啊!
仓头说:“是不是强奸,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们说是就是吧。如果确认了,那我就会被判刑,至于判多少年,那是他们说了算。我都做好最坏的打算了,把牢底坐穿!”
我说:“大头,你也够窝囊的,你有没有强奸你自己不知道啊?”
仓头说:“睡是睡了,但她是自愿的,后来却反悔了,说我是强行的。”
我问他:“那究竟是怎么回事?自愿的,却又说是强行的?”
仓头说:“其实此前,她跟我都认识半年了,经常一起到外面去吃饭看电影什么的,那天喝多了酒,她就跟着我去宾馆开房了。她也喝了酒。在房间里,她先去冲凉,出来时就披着浴巾。我没忍住,就想睡了她。她开始是不同意的,拉扯了一会儿,她就停手了。完事后离开宾馆,她提出要我给她两万块钱。我没有,两人就闹翻了。她披着头发跑出去了,我想把她追回来,却在楼道里碰上了女服务生。我穿着三角裤不好意思往外跑,就回房间了。穿好了衣服后,我就去找朋友接着喝酒。没想到她报警了,我就被抓了。”
我说:“不是在现场抓的,她凭什么说你强暴了她?”
仓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