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他的诉状交给了靳山,靳山一看,心想,要想彻底你能够弄清楚,就要将龙台抓捕归案,如果直接去抓人,毕竟是越界了,县到县,各管各的地盘,到人家地盘上去抓人,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再说要去谷城抓人,必须要惊动谷城县衙门,说不定就有人背后告状,人还没抓到,就让自己先被罢官,这个风险还真大!
再说,现在没什么证据,物证没有,证人也没有,这个案子就非常难破了。
怎么办呢?
回顾以往,办案成功的经验,就在于细节。如果对细节足够关注,从细节入手,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点了。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哪里呢?如果不破案,不能解决问题,最好不要接这个案子,手里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儿。
想想看,非常难办的,就是说,如果接了案子,很多人都会盯着,这种案子是跨县的,更会引起关注,人们都会来看看,满足好奇心,然后再各奔东西。
靳山突然想起诉状,既然是唐律的学生写的,肯定有可圈可点之处,那就研究研究吧。
看了半天,他的目光停留在一行字上。
什么字呢?这就是细节。字是“龙台说我诬告他。”
靳山看了又看,觉得这句话就是破案的关键点了。
他又仔细琢磨了半天,一拍脑袋,对,就这么干,这家伙就是身上长一百张嘴,也无法解释清楚了。
“众捕快衙役听命,本县接受原告金毛的诉状,越界起诉,受法律保护,并无不妥,本县令宣布,五天后升堂审理该案。”靳山说。
为了达到跨县抓人的目的,靳山想出一条计策,就修书一封,交给公差,前往谷城县令。
书信中写道:“今汉水流域老河口段流域江洋大盗活动猖獗,本官下大力气一心缉拿,果然天不负有心人。最近抓住一批人,这批人中,有人主动坦白,有人交代出在谷城县内有一个人叫作龙台的,证据确凿充分,龙台的同党不止一位朋友。可是,已经坐实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