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忍不下去了”比尔一跃而下,正好站在三人之间。
真他妈的戏剧。
比尔的登场打乱了周围的气氛,肖恩终于回过神来,枪里还有四发子弹,这是个好机会。
比尔开口道:“你就是号称左手快枪的肖恩吗”
话音未落,肖恩的左手就炸的血肉模糊。
比尔一枪打爆了肖恩的手!
怎么可能,肖恩不敢相信,在场的所有人,包括还趴在车顶上的弗朗西斯科也都不敢相信。南部第一快枪肖恩竟然败了,败在一个无名尼哥手里,败在他最得意的拔枪术上。
肖恩面色铁青,顿觉天旋地转。他不能接受,对于一个枪手来说,要了他的手比要他的命还要痛苦。尽管右手还在,然而南部第一快枪,左手肖恩已经永远的死了。
弗朗西克斯面色凝重,不仅仅是因为比尔的快枪,而是因为肖恩的手。
只是打中手,很简单。但是要用手枪打爆一个人的手,整个西部都凑不齐一只手,而要在与人拼枪时打爆他的手,恐怕只有昔年的西部神枪手罗杰才能做到。
大家都知道,罗杰只是个传说,可现在眼前就有真正的传说。
在空尖弹发明之前,用手枪打中人的手,只会穿过去,留下一个丁点儿大的孔洞。要想达到让整只手爆炸的效果,就只有让子弹集中手掌与手腕关节连接出的一点空腔,子弹通过挤压摩擦空腔使其急剧膨胀从而将整只手炸掉。而这个空腔的位置对于不同的人又各有差异。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判断出位置并一击即中,弗朗西斯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个尼哥,比尔,也太可怕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肖恩,他捂着断手冲了出去,随后便是车厢外劫匪的枪弹。
比尔拽过多米尼加的衣角将她拉到桌子底下,一把左轮可对付不了这么多人。
可其他乘客就没这么幸运了,血光笼罩了列车,无数无辜的灵魂自此成了荒野上的孤魂。
十来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