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
英子在一旁有些抓狂了,这是什么鬼发现,我怎么没觉得,难道是因为我爱的不够深。
一时间她也没心情去探究林森的变化了。
其实林森今天也就是把怀里的书抱的紧了一些,果然小女生的内心总是乱七八糟。
好在林森现在更看重年龄大一些的,在他想来人生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在年轻的时候抱着少妇,年老的时候搂着少女,如果是中间阶段的话,就左边一个,右边一个。
毕竟我们生来就拥有两只手,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去了学校,想像中的上课被抓并没有出现,两本书都被他保护的很好,而且进度也算喜人。
这就很让人开心了。
也许是因为平日里表现还不错的因素,并没有老师觉得他们眼中的好学生,会在课堂上开小差。
但是,有一点,林森自己也忽略了。
在这个班级,最关注他的根本不是讲课的老师,而是周围如狼似虎的小姑娘,以及方一凡。
至于为什么小姑娘中间会出现一个方一凡,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危险的想法,终极原因是因为林森实在太受女孩子欢迎,所以他总想着取取经。
而他找到的办法就是观察林森的一举一动,并且无时无刻不在模仿。
就连林森今天的发型,都让他动了心思,他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弄个这样的发型出来。
并且,他准备放学之后就去行动,他从来都是一个善于实践的孩子,这点上,很多人都比不上方一凡。
但是,他大概没有听过东施效颦这个成语,等到明天,迎接他的也许不是崇拜,而是各种各样的嫌弃。
事实上,班级中,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方一凡一个男生,青春期的孩子,自我认知还是不够全面。
在这件事上面,林森就不会有什么困扰,所有人都告诉他,无论什么发型,他都足够帅。
一整天,林森在书海中度过,什么大乔小乔孙尚香,邹氏樊氏甄氏。慢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