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能力与对委托的态度,赫米亚都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她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也是昂贵的选择。
“刚才我不是已经说过了么?关于报酬这方面的问题,你大概就得问他了——毕竟他才是委托人。”柯特拍了拍沉默不语的少年的后背。至今为止都低着头的少年就像被吓到了一样,下意识的耸了耸身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基本的情况——他很穷。就算全副身家加起来都未必能给出委托金的零头。”
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物物交换的过程中,交换的双方总是能大体地估算出对方的劳动耗费,从而实现等劳动耗费的相互交换。而在货币出现以后。商品和货币的交换成为市场上的最普遍形式。因而等劳动时间交换体现为商品价格与价值相符。
而如赫米亚这样的暗杀者,他们的商品不只是自己的力量,还有委托人想要杀掉的对象的生命。因此他们的定价方式也很简单——基于自身的身价,以及目标的难度,加以综合之后再由他们自己开价。
除去某些狮子大开口的家伙,通常越有能力的暗杀者往往身价就越贵,而目标的身份、个人能力都是必须考量的成分。佣兵不是正义的使者,暗杀者更不是。他们是商人,买卖的都是他人的生命。
等到柯特说完话。少年开始用低沉的声音说道:“莱恩斯特先生说的没错……我可能确实付不起钱——但是取而代之,我愿意付出我用有的一切。只要是我拥有的东西,哪怕是我本身也一样。”
柯特挑了挑眉头,少年言下之意,是变卖自己拥有的一切——甚至还包括他自己——以换取赫米亚的力量。
奴隶买卖从遥远的数千年前开始就已经存在,而将人类或者其他的智慧生物作为商品变卖,这在数百年前的开拓时代更是盛行。无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这种“交易品”在各个领域都很受欢迎。
将青壮年作为劳动力、将少年少女作为奴仆……否定一个个体本身具有的一切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