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在之前发动了某个法术。
“啊啊,就和你想的差不多。”果然,莉琪肯定了柯特的想法,“这也算是我的错,我反应满了半拍,结果看漏了这老头子的动作。他之前和你说话的时候发动了一个能轻微影响人思维的法术。”
虽然有所准备,但是柯特任然对莉琪给出的答案有些不解:“影响人思维的法术……会不会是你看错了。我没记错的话,这可是违法的。我不认为我有让他使用这类法术也要说服的价值。”
直接干涉人类精神以及思维的法术的确是存在的,但是无论哪个国家,对这些法术的管控都极其严格。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就将这样的法术释放在人类身上谋求个人利益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
“违法到还不至于,我想他大概只是用了‘巧辩’这一类让人变得比较容易同意他的话的法术作为试探你的基础。”莉琪解释起来,“这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直接’这个程度上,如果是使用了‘控制人类’这样直接影响人思维和主体意识的法术,那么无疑是违法的。可‘巧辩’这些法术只是让人产生施法者说的话有一定道理的想法而已,并不会‘控制’人类的想法,这就有点难以处理了。”
有一些法术在定位上属于一个**的区域,这一点的确如莉琪所说。直接干涉人类的精神以及思维是违法的,而只是让人更容易认同自己说出的话,就难以确定了。比如“巧辩”这样的法术在传统意义上只是被认为“加强自身说服力”,而不是“影响其他人的思维”,因此算不算违法也有待商榷。
而这样的法术如何界定,也是相当麻烦。
有身体作为“壁垒”存在时,法术很难对于生物个体产生影响。所以元素系法术难以控制生物体内的元素,变化法术更是难以让生物产生变化——同样,精神法术仅仅是要产生效果接不太容易。
精神法术想要发挥作用,并不容易。释放这种法术要求施法者具备相当程度的施法能力与魔力容量。而若是想让法术发挥足够的效果,则必须要受术者未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