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有过接触的患者之中,这名患者的情况并不算少见。但是,他的行迹却算是我见过的患者中罪恶劣的那一批。
但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因为这一规定,这名患者经医院脑科司法鉴定后鉴定为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所以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因为他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他必须接受强制医疗,接受抗精神病药治疗。
在住院期间,他被隔离接触任何刀具等危险用品,但他还是数次发狂,对几名看护人员、医务人员大打出手。
直到两个半月的治疗后,他的精神状况才稳定下来。
他最开始存在的幻听现象,也终于在两个半月后渐渐消失,但是这并不是说他的病情完全消除,仅仅只是发作次数减少而已。
他总是感觉自己受到不明人物的威胁,那个不明人物藏在暗处,不管他走到哪那个跟踪者都会跟他到哪。
根据他的描述,当他走在街上时,他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他想要打电话求救,但是很快他发现自己的手机也被窃听了,甚至他还听到了自己的兄弟一家老小已经全部被那名不明跟踪者杀害的消息,受到这样的消息刺激,他惊恐不已,但是却又非常无助,没人相信他的话,他也不知道该作何才好。惶恐惊愤之下,他闯进了一家餐馆抢了厨房的菜刀冲上大街见人就砍。
当我进他的房间时,他正盘腿坐在床上陷入沉思,之前他已经服用过抗精神病药物,精神状况已经稳定下来,也因此,我能够和他正常对话。
我:
“感觉怎么样了?我看你今天气色不错,你说那个跟踪你的人,还出现么?”
他:
“怎么没有出现,他还在跟踪我,根本就没有走。”
我:
“可我看你精神状态已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