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过程很狼狈,但是焕焕登场后一抖身上的毛发,依旧帅气满分。
“哇!”赫敏用手捂着小嘴,但仍旧忍不住从缝隙之中发出了一阵惊呼。
“┗|`o′|┛嗷~~”又一只小乖乖被李非从帽子里拎了出来,乖乖一脸蒙圈,但是依旧呆萌可爱。
“两只?!”赫敏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走到焕焕与小乖乖身前,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戳了戳他们俩顺滑的毛发。
赫敏·格兰杰小姐,自幼才情如天纵,三岁能独立通读全书,八岁亦可批改父母手下实习生论文。
善属文,出口成章,引经据典,自信未来之成就不在“拜伦、莎士比亚”二者之下。
手不释卷,常带书出门,专心学习,心无二物。
时至今日,随着焕焕吐出粉粉的小舌头舔了下鼻子,格兰杰小姐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似的。
那被无数书籍填满的内心突兀地火热了起来,十岁了,自己除了买到了心仪的书以外,从来没有什么事让能她如此兴奋。
原来自己除了对知识的渴望,内心深处竟然还有着其他真正能令自己快乐起来的渴望。
这种感觉是什么呢?
是接触新鲜事物的挑战感,还是说自己的内心也充满着野性?
小赫敏的内心深处突然很想养只猫。
一只像焕焕这样优雅的猫。
李非并不知道此时赫敏内心的所思所想,不然李非一定会感叹一声命运弄人啊。
为什么如此爱看书、充满着求知欲的赫敏最后被分院帽选择了格兰芬多,不要说这是邓布利多的安排,为了给哈利波特安排队友。
邓布利多要是有时间宝石能剧透完了后面的剧情,那当然能做到随便安排,以老邓当时的考虑,也许顺水推舟安排了一个罗恩·韦斯莱就到头了,赫敏?老邓当时绝对想不到的。
记住一句话,分院帽也许会考虑你个人的想法,但是分院帽最终的选择永远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