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武场上聚集了不少人, 算上今日,他们在此停留了已经有两日,武将子孙缓过路上辛苦,就把练武场用了起来, 一个个在练武场比拼武艺。
之前各自值守,并不能见到更多同道中人, 如今见了,难免见猎心喜, 停下来的时候,彼此就会较量一番, 也是互相进步的意思。
相较于文人们凑在一起就互相攀比文章的风气,武将子孙只会在武艺上见高下,结果也是清晰可见, 打架赢了的就是真英豪。
“好,好!”
绕场一周都是人,这会儿一声高喝,场中已经分了上下。
身材纤弱的叶斯把膀大腰圆的田伟踩在地上,他的两靥微红,白皙的肌肤之上如落了两片桃花, 眉目楚楚, 如同好女, 偏偏却是个天生神力的, 莫说一个田伟, 再加上两人都不是他对手。
盈公子曾见过一次, 叶斯一人,田伟等人十人,长绳各执一端,叶斯一人能把十人全都牵到身边,角力之赛,没有不能赢的,此等力气,说一句力能扛鼎半点儿不假。
这种人,便是几千年历史之中,也未必能够出一个。
当然,与之饭量相比,大约也是能够理解的,叶斯一人能吃三个壮汉的饭食,他离开石余之时特意带了一车的粮食,半路上就吃完了,还让邓昆到他跟前饶舌了一回,说是叶家怕是养不起这位,这才送了出来。
盈公子听了只觉得好笑,亲眼见过之后,也有几分眼界大开之感,那样瘦弱的身体,真不知道那些饭食都吃到哪里去了,怕是胃酸分泌过多,消化太快了吧。
不是亲眼所见,只怕不能相信真有此等人存在。
“早说了,你就不要跟我比,比不过的。”叶斯臭屁地表示,脚上又用了力,踩得田伟跟翻了身的王八一样四肢乱划无力起身。
“松、松开,我认输就是了。”田伟高声,任谁都挡不住大庭广众丢面子的羞惭。
叶斯也没把人得罪到底的意思,抬了脚,又拍了拍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