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捡走了。
从小巷子走出来,方华走到了外面街上,立刻引起了过路路人的瞩目。这种大晚上看到一个光着脚赤.裸上身的事情还是不多见的。估摸着是附近的流浪汉吧。
路过的毕业实习生某君看到这一幕:“真是可怜,好端端一个小伙子。就是前面躺着的流浪汉,卖相都比他强,原来哪里都有竞争,哪里都有对比的。我要更加努力工作才行,我可不想过这种生活”…
注意到所有路人的眼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方华把头尽量往下低,不和其他人对视。
太特么羞耻了。方华只觉得混身火辣辣的,突然间又不觉得冷了。
又走了一会终于看到了一家男装店,方华一个箭步冲进去。一进店快速扫视起一件件衣服,价钱也不问挑出一件直接套在身上。在店员的惊愕中付完钱出去。之后再买了双拖鞋。终于看起来正常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