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和徐妙锦,你侬我侬的在算账,毕竟作为军队的最高统领,朱雄英还是要对这里的士兵,百姓负责的。
总不能自己走了,让他们在这里饿死吧。
突然间,朱高炽跌跌撞撞的向着朱雄英跑了过来。
“大哥,大哥,你看,你看!”朱高炽拿着一根箭矢,递给了朱雄英道。
瞄了一眼,朱雄英道:“一根箭,有什么可看的?你想要的话,我哪里还有三万多支!”
箭矢这玩意,在朱雄英这里,真的有很多,而他们来到东胜州,除了用火药炸过山,就没干别的事情。
弓箭,火药,火器,几乎没有了用武之地。
他们根本不需要用武力镇压,就可以让殷商遗民,心甘情愿的加入自己的阵营,帮助自己做工。
争先恐后的学习天朝文化。
“普通的箭矢,当然没什么可看的,可是这支箭矢,是一只东洲斑豹带来的,我们的小股部队出去,都是配发火铳,十枚铅弹和四十发火药!”
“这种箭矢,从我们登陆,就没有出仓过,训练都没有。”
“那问题来了,这东西怎么会被一只东洲斑豹弄去,而且这上边还有血迹!”
朱高炽疑惑道。
闻言,朱雄英心中一愣,拿过箭矢瞧了一眼,赶忙回到营帐里,拿起箭框中的箭矢,两相对比,别无二致。
“这就是大明生产的箭矢,精铁箭头,重弓可以射穿一只东洲斑豹的肚子。”
“就算是这里有其他强国,那也不可能有这种箭矢的吧。”
朱高炽疑惑道。
顿了顿,朱雄英道:“那豹子呢?”
“它跑了,营门的将士看它有身孕,跑的也不快,便没有杀它。奇怪的不是这只豹子,奇怪的是,这豹子从哪里弄来的大明箭矢,还把它送到了我们这里?”
“它这是要干什么?”
朱高炽连忙开口说道。
“今早十五叔和十七叔进林子捕猎了。”朱雄英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