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斯酒吧里充满了疯狂的尖叫声,无数深夜寂寞的俊男靓女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刺激下狂欢,摇滚音浪一阵接着一阵,让人头脑发热。
而在狂欢派对中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年轻人走进巴克斯酒吧,他穿过人群,小心翼翼把窈窕女郎挤开,然后独自一个人走到吧台要了一份熏黄的烈酒。他的出现让巴克斯酒吧的高潮延缓了零点几秒,当他落座后人声鼎沸再一次达到新的顶峰。
这个初来乍到的新面孔让巴克斯酒吧的气氛更暧昧了些,巴克斯酒吧深夜迷失的恶狼们时不时朝着这个陌生的小年轻看上一眼。他们难得见到这么珍惜的“动物”,那黝黑的风衣,抑郁的眼神,似乎很有趣。见怪不怪,巴克斯酒吧绝对是肮胀泥潭,一个永不见阳光之地,这里的人追逐金钱,欲望至上,当他们盯上感兴趣的猎物,就会不择手段。
就在杨启穿过舞池在吧台坐下,他的手里摇晃着透明的平底玻璃杯,一个红衣女郎坐到他的身边。
染成金色的大波浪,涂着猩红的嘴唇,还有短红裙,她绝对是整个巴克斯里最有危险的人之一,她在杨启的身边落座然后自来熟的搭话。
“巴克斯里很少见到这么帅气的小弟弟,你知道不知道,当你踏进巴克斯的那一刻,他们很快对你开出了高价,你猜你值多少钱。你肯定猜不到,是十万,整整十万,而且开出这个价格的还不是那些风韵犹存的老女人,而是比你重了五六倍的油腻大叔,看起来他们可真是爱你。小弟弟,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因为阳光也有照耀不到之地,这里就是!巴克斯酒吧!”
红衣女郎翘起脚,巴克斯酒吧五彩缤纷的聚光灯照耀过来,她提醒杨启巴克斯酒吧很危险不是他该来的地方,同时又表现的极其自信,好像她才是这里最凶猛的野兽。
透明的酒杯在年轻人手里晃来晃去,那个年轻人的眼睛里貌似只有他的酒杯,对身边的女郎视而不见。见身边的年轻人无动于衷,她只觉得更有意思,于是红衣女郎在靠近杨启的耳边小声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