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一边听着,一边在这典狱司内逛起来。
此处并不大,除却有九间牢房外,还有一间堆满着各式各样的杂物。
每间牢房三面砌墙,正向走廊的那一间,以木柱间隔。方便衙役随时观察犯人的动态。
如今牢房里倒是干净,毕竟刚过秋后该砍的都砍了,不砍的也不会关在这死囚牢里。
在照明和通风最好的地方还摆着几张桌椅,应该是让衙役歇脚所用。
“这些是搜捕出来的证物,都保存在此。”中年衙役打开堆放着大量杂物的牢门。
“这是案卷,每一个犯人身上搜出来的东西,还有何时入司,何时出司都记录在案。”
他双手捧起案卷,十分恭敬的递给李易。
李易随便扫了两眼,满意的点点头。
他自然不会认为这案卷上的记载完全真实,那些犯人带进来的东西肯定有一部分会被盘剥掉。
但剩下的绝大多数价值不高,或是不好出手的东西,应该还留在这里当证据。
有毒药凶器,亦或是杀人时所穿的衣物鞋子,皆记录在案,一一可寻。
对于进出死囚牢的人员名单也记录的清晰简洁,因何而入,因何而出,清晰明了。
不过大多数人出去的可能只有一个,那就砍砍头。
若是犯下大罪,例如天理不容之罪,例如采生折割,略卖人口,不道(杀害一家三口及以上,并肢解其尸体)等大罪。
还有机会获得凌迟,腰斩,车裂等刑罚。
而且是从重从快,连秋后都等不到,今天判,明天就凌迟。
此外还有一些在狱中暴死的也记录在案。
这倒也不值得太过在意,毕竟以这里的环境死几个人实在正常。
只要不是死的太多或者是太可疑的,也没人会在乎。
案卷记载的详细明了,哪怕是作假,能做到这个份上,以证明记录的人绝对有几分真本事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