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七年仲秋。
赣北中学的操场上,一群学生性趣盎然地踢着足球,一名女学生站在一旁观球。
文小林左手提着咖啡色牛皮提包,右手食指顶着礼帽转啊转的从学校里走出来,步履矫健,浑身上下洋溢着阳刚之气。那套深灰色的立领中山装甚配他伟岸的身材,穿着煞是好看。古铜色的脸庞轮廓分明,那经过鬼斧神工精雕细琢的五官,俊美得令人眩晕,配上那西装发型,更显气宇轩昂。稚气尚存的脸上常露喜悦和自豪。一眼就看得出是富家公子。
“小林!去哪啊?”女学生朝文小林跑去,一边笑着问道。
“回家过中秋。”文小林答道,眼睛却看向踢足球的同学们。
“我跟你一起回家过中秋节。”女学生连羞带臊的说道,语气明显底气不足,缺乏自信。
文小林不愿带她回家,又不知如何拒绝,就假装没明白她的意思,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又不是跟你一个村的,也不同一条路,怎么能一起回家呢?”
“文小林!去哪啊?”学众弃球向文小林围拢过来。
“回家过中秋啊!你们不回家过中秋吗?”文小林停住了脚步,对同学们笑道。
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学校发不起校服,学生们都穿便服。因此,文小林在学校里鹤立鸡群,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穿又高贵又时髦的中山装。其他学生都穿粗布唐装,或土布斜襟衫,裤腿又短又阔,裤腰还要折上几折,用带子系着。
学校的墙角后探出半个脑袋,那双眼睛贼溜溜的在窥探文小林。
“我们?嘿嘿!我们懒得走来走去的。是啊是啊!哈哈!就在学堂里打打球算了。你也不要回家,跟我们一起在学堂里打球吧!”学众围着文小林“嘻嘻哈哈的”你一言我一语。
“小林才不打球哪!像你们呀!他要练武功,他要当大侦探。”女学生抢先说道,并向文小林秋波频频,那脸上的自豪似乎在夸自己的丈夫一般。
“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