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川啼笑皆非,诺拉的思维跟现代人的差别很大,透出一股生存主义的味道。一切都以生存为第一要义,吃太多肉在她看来属于浪费,有面包就吃面包。
王云川没经历过战争和饥荒,他对这些的了解仅限于冰冷的文字,缺乏直观的感受。眼前,诺拉的表现多多少少可以勾勒出文字的原貌。
终于,诺拉把面包在麻酱碗里蹭了几下,连最后一滴麻酱都没放过,撩起汗湿的长发别在耳边,一张嘴连酱带面包全送进了肚子里,拍了拍肚子,似乎对这一餐十分满意。
此时的麻酱碗说句光可鉴人不过分。
王云川怀疑如果不是鸳鸯锅还在冒泡,诺拉会盛一碗汤喝。
可能是饥饿给人带来的改变吧,记得《热爱生命》里有个挨过饿的淘金客也是这风格,恨不得睡在饼干海里,只存不吃。
居家服上衣是圆领,能看到诺拉形状漂亮的锁骨,怪不得诺拉身高不到他胸口,估计是发育期饿的不长个。
得让她多吃两口。
肉足饭饱,王云川找了个盖子盖住鸳鸯锅,端起剩下的菜正要走,忽然感觉身体一滞。
低下头,只见诺拉拉住他的衣角,把一小块金子推向他,神色认真的说道:
“这个你收下。”
还是那枚被砸成球的金戒指,在led灯下反射着精纯的金光。
“黄金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还是留着吧。”
诺拉又把金子向王云川身前推了推,态度坚决:
“昨天错怪了你,把黄金当成赔礼吧。”
王云川心想,可能有一部分不算错怪,他把黄金捏起来放进诺拉手里,温声说道:
“也许有一天你能回去呢,到时候你把黄金交给嬷嬷,她该多高兴。不管怎么说,总有能用上的时候,只不过不是现在。”
王云川很清楚诺拉回不去了,他只是在安慰诺拉,很多时候人都需要一个目标,哪怕目标本身虚无缥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