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管小本买卖又或大买卖,特别是一些商家出去采购或者异地店铺用钱资金的运输和交付是最为累赘和麻烦以及冒大风险的。
但大明银行,异地随时取存亦可抵押款待,且覆盖大明两京十三省,相信没有商家会拒绝这种便利!
也不会有人会拒绝投资这个项目,郑芝龙也绝对不会。
且除此之外,此时此刻郑家就已经从常宇手里拿到了一个大生意,在福建大肆收购土豆和番薯,一来拉动那边经济二来救济京畿饥荒并推广这两种农作物。
而这笔生意其实除了他其他人还真做不来,因为郑家人多船多,可以沿海快速抵达产地采购然后走水路快速抵达京畿。
而且这两种作物没人比郑家这种海盗起家更了解的,其实很多外来东西那个时候都是海盗带回来的,比如土豆叫荷兰薯,顾名思义至少是从荷兰传入中国的,而那个时候台湾是荷兰的殖民地,土豆也仅在台湾和福建一带有种植。
至于番薯传入中国较早,在福建已大面积种植,其实徐光启也曾在上海种植,但并未大范围推广,说是试验田更恰当些,在江苏部分地区有小范围种植,直到康熙年间,番薯才在往河南,山东,河北开始推广。
至乾隆时才由官方推广,在直隶由皇帝亲自倡导种植,这个时候番薯才开始大面积种植,成为四大粮食作物,1733年,番薯传到四川,1735年传至云南,1752年传至贵州。此后,番薯踪迹遍布西南。[7]
可以说这个时候,长江以北根本就没这玩意,主产地就在福建,也就是郑芝龙的地盘,请问还有人比他更适合做这笔大生意么。
郑芝龙何尝不知道这买卖的潜力,所以才先扔过去几十万斤砸下太监,目的也不言而喻就是为了要个官方合作协议罢了,先投资后赚钱嘛,再说了政府项目总得给人家些回扣嘛。
而且朝廷现在穷的叮当响,做这笔买卖需要先垫资,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商家还真垫不起但对郑家来说就是毛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