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一大嘴巴子。
这是吕布第一次碰见这座大草原的本土狮子。
它们身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自然,漂亮的浅棕黄色皮毛,在阳光照拂下仿若披着一层金色光辉。
尤其是它们高超的潜伏技巧,给吕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的场景下遇到。
吕布低头看了看地上已经断气、死翘翘的斑马,心想能不能分他一点大腿上的肉。
最爱的糯软滑溜的内脏他不要了。
……
PS:嘤喜欢本书的请收藏、投鲜花、评价票、发评论支持……得到更多的肯定,我才能放开手脚,没有顾虑;我发现其它异兽流、尤其是穿越成雄狮的小说大多写到几十万字就太监了;请放心,作者有超万字大纲兜底,而且是大部分是后期设定。
咳。
肃静!
请看~万族来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