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卢迪,给我摁住这小子,他个头还不小”持枪对准韦恩的家伙催促道。
“我要用枪把敲碎他的脑袋”说着,似乎是想到韦恩的脑袋被他敲碎,流出那恶心的红白之物时的畅快场景了,那家伙竟然放松了警惕,枪口短暂的下落了一些,离开了韦恩的要害部位,那可是心脏。
习武多年的韦恩瞬间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招咏春的寸步探出,眨眼间拉开了一个身位。
起手式,前掌探出,一把抓住扣住扳机的那个家伙右手。
“碰—”一声枪响,落空。
一旁名叫卢迪的白人青年反应过来,抬枪便要射,可惜,二战时期的德军制式步枪是毛瑟步枪,这种枪最大的缺点就是后坐力大,弹仓底部以及护弓被改成冲压钢板,容易卡壳,再加他刚才在方便也没有上膛,一时间枪居然卡膛了。
导致已经将挟持自己的德军抗在身前准备当肉盾的韦恩压根没有什么损伤便持枪欺身面前,枪械精通的他可以轻松驾驭这把毛瑟步枪,上膛,“碰—”
卢迪这才看清楚眼前的男人,月光下,一张硬朗英俊的中西方混血面孔映入眼帘。
东方人?这是他人生最后一个想法,伴随着一声枪响,卢迪倒在了血泊当中,结束了他悲惨又邪恶的一生。
没有犹豫,韦恩回头便是一枪,“啪!”
挟持韦恩的德军中枪抽搐了两下,也倒在了身后的灌木丛中。
做完这一切,韦恩还未来得及收拾战场,就拿着手中的毛瑟步枪,再度冲入密林,时间紧急,这是他唯一可以回到曼瑞肯国的办法了。
如果刚才是为了节省体力的跑,那现在就是风一样的狂奔了,这不仅仅是为了什么触发剧情任务,更多的是对死亡的恐惧。
他身体机能是达到了人体极限不假,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不惧怕死亡,要知道,这两个大头兵偷摸回镇子摸尸,就代表着九头蛇大部队离这里不远。
差点栽在这两个手持枪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