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听叶蔓蔓偶然间提起过一次,说是自己朋友的信是她老公代写的,字还挺好看的。
原本字好看和毛笔字好看就是两码事,他也没当回事。
可现在看来,这小子还真是有点料。
虽然看得出来下笔还不够稳,第一个字有些稚嫩,但他越写越流畅,最后一个军字已经有些门道了。
如果他从来没练习过毛笔字,第一次写就能写出这样的字来,绝对是天赋卓绝。
柳高远很欣赏有能力还能一点就透的年轻后辈。
之前贺忱是一个,现在这个刘季同,也勉强能进他的眼了。
“您谬赞了,我第一次写,第一笔就歪了,浪费了您这么好的宣纸,真的很抱歉。”
刘季同在这个方面还是非常谦虚的,原本他就佩服柳高远的字,现在自己充满信心写出来的东西幼稚得像个小孩儿,他就更谦卑了。
就连爷爷也不敢叫了,默默的低头,走到旁边。
柳高远喝了一口茶,拧紧杯盖,将他的第一幅字卷起来递给了他。
“这个你收好,人生的第一幅作品,妥善保管,以后若是能继续学下去,这个将会时刻警醒你。”
刘季同恭恭敬敬的收好站直。
然后他又见到柳高远重新铺上了一张宣纸。
意识到老爷子可能是想再练一副,他连忙放下手里的纸,主动的帮忙磨墨。
柳高远看了他一眼,眼里带着赞赏。
“接下来,看我怎么运笔。”
“有时候字写得好不好看是次要,书法讲究意境,写的时候心里一定要有画面。”
这么多年来,柳高远从没想过要找个写书法的徒弟。
虽然以前想过教柳阳华,但这逆子一心只想学英语,压根静不下心来,没办法,后来他也只能放弃找徒弟。
久而久之的,早就歇了心思。
但现在,意外碰到这么一个有天赋的小子,这小子还是自己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