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情况特殊。
还是那句话,跟魔鬼打交道,有时候不得不用一些魔鬼的手段。
像这种,卡着证据交换的时间提交大量无用证据,用来掩护关键性证据,让对方没办法提前做好防备的行为,是一些讼棍惯用的伎俩,通常会被人所不齿。
不过没关系,罗大状都说自己是全国最大的讼棍。
所以对于使用这种手段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双方对案子都挺有信心的,在这种愉快的气氛下,开庭的日子很快便来到了。
这次的案子有点特殊,因为被告提起了反诉,这两个案子呢又都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所以法院决定一并审理,节省时间。
先审诽谤案,再审强制猥亵案,全部审理结束后再进行统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