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了以后相会的地方后,都各自回家了。
他本打算先回家处理他老婆的后事,因为受伤太重,也没经过很好的处理,走到临河市时,伤口发作,实在走不动了,才不得不住了下来。
一个多月下来,工作没找到,他的伤倒是给我治好了,因为既要吃饭,交房租,还要为他买药。我从山上带来的钱,很快就要花光了。
肖天赐说他的武功很历害,老是要收我做徒弟,你们知道的,我对那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在山上要不是想陪隆哥哥玩,我会学那些东西?他老说他的武功会失传,那又干我什么事?所以我一直都没答应他。
我看到他身体好了,又没什么钱了,就要他回家,看家里情况怎么样,他说没必要回去了,当时是想亲自安葬自己的老婆,才这么着急的,带着伤往回赶,但等他能走的时候,都过了很久了,他的老婆肯定被自己的儿女安葬好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三日之内就会电话联系一次自己的儿女,并告诉过他的儿女,如果一星期之内,没有接到他们的电话,那就证明他们己遇不测。
不管是死于什么原因,死状有多惨,都不要再追究,也不要报警,只要把人安葬就行了。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女再步其后尘,他没有教过他们任何武功,他的儿女都是普通人。
这次他自己又与仇家对上了,并且越结越深,就更没打算回去了,免得祸及子女。
在他知道我是因为没钱了才赶他走的时候,他就去联系了他们家族的人,第二天就赶过来一百多人,有老有少。
可他们那帮人也没什么钱,他们为了报仇,都是从懂事以来就学武,还怕被仇家找到,都是居无定所。一个地方住不上十天半个月就搬家,最多的时候,不是杀仇家落单的人,就是被仇家追杀。又哪有什么积余?只有一部分人有点钱,但也不多。全部聚到一起才万把块钱。
好不容易聚到一起,他们也不想分开了,那个时候,他们的实力又跟他们的仇家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