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别栋钱在藩城下的按照80文一年缴纳,农间地区的,一律按照40文钱/年缴纳。”
日本的税赋其实是分开的,在战国时期领主将一块地分给家臣,他有权根据领主制定的法目在这块领地上自行施政。
当然大前提是不与领主的法令相违背,其中就有一条非常关键,税赋需要与领主一致。
以北条家为例,北条将一块预计赋税1000贯的知行赏赐给一个家臣,依据关东的粮钱比例,这块地大约价值10,000石。
(注:西国由于气候和开发较早的缘故,水利设施较为完备,粮价较低,粮钱折价大约是1:4,但是这个比例越往北越高,到了东北南部地区,甚至高达1:8。)
依照北条家的法度,他快要在这块地上按照4公六民的税赋征收天赋,粮食必须转卖兑钱之后上交领主,一共折钱1000贯文。
这就是石高制和贯高制另一个差别了,石高制是整体知行的产量,随后领主根据税赋和地头农民进行分配,最后领主可能只能拿到600石。
但是在贯高制体制下,农民交给领主的赋税必须是实打实的1000贯,也就是缴税额为1000贯文,这是总包下去的,至于你地头的农民是偷是抢,怎么得来这笔钱,领主不管。
也就是说历史上记载的成田氏在北条家统治下知行为2850贯文,他们的折价石高制下应该是28,500石。
田赋这笔钱是由受封于此的领主收的,他收了这笔钱可以用于自己的生活,或者用于军备扩张,为主公提供兵员等等。
这份税赋,上级大名是没有权利去问他们索要的。
除此之外,地头农民还要承担地子税、别栋钱等杂税,秀吉为了征朝更是搞出了船税、朝税等等,综合税赋达到了7.5成,造成了大量农民的逃荒。
而这部分杂税,却是最上级的大名向下级家臣收缴,由家臣再向领内摊派的税赋。
换句话说,这部分税赋是属于五公五民之外,由地头百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