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件要比前面两批好得多,现在无论是从物资准备还是下船的秩序都比前两次进步很大,少了些忙乱,多了些按部就班的秩序。
因此第三批移民从下船、入检疫营登记,再到进入居民点,整个过程只用了两天时间。
新移民的居民点早已提前划定并做好了各种接待准备,那里有大型的公共食堂——好吧,其实就是粥棚,另外还有临时居住的建筑——其实就是一片一片的窝棚。
移民们被安排在事先搭建号的窝棚里后,立刻开始了各种建设,这批人在妮可号上已经被分成十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都有村长和叫“土地评议会”的村民组织。
李俊明上任总督后,还给村里制定了一个叫“乡约”的东西,有点类似于旧世界的“守则”和“居民公约”的混合体,然而按照李大律师的说法,就是一种初级的《民法典》。
尽管任柯等人,包括朱北国和红楼里的伙伴们认为李大律师拔高了这个叫“乡约”的法律文件,但是大伙也都不得不承认,律师就是律师,做人群的管理和社会治理,律师这类专业比理工科专业的人要强不知道多少倍,按照朱北国点赞的说法——李大律师一出手就是点穴,而这个“乡约”就是开展社会治理的穴眼。
后来因为效果拔群,李俊明的乡约还普及到了万山岛和新安城,最后是整个联邦,当然这是后话了。
就当时而言,自从这个“乡约”被刻在木板上立在每个行政村议事大屋门口以后,村里的秩序确实好多了,同时村长和土地评议委员们行事也规范了许多,因为这个“乡约”不仅是“守则”,还有委员和村长的“选罢”条文。
于是村民们从祖宗八辈子算起到现在,生平第一次,一脸**或者说一脸懵逼地开始行使“选举”权了。
为了抓紧时间,李俊明早在第三批移民刚刚上妮可号后,就发电报建议立刻在妮可号上进行行政村划分以及村长和土地评议会委员的选举。
顾晋立刻接受了李俊明的建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