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曾经颁布过相关法令:只要愿意来殖民地定居的华人,每个人或者以户为单位,公司会无偿地提供土地和粮食农具等等,以此来鼓励汉人们背井离乡从大清的治下移民到东南亚荷兰人控制下的爪哇、苏门答腊、加里曼丹等南洋地区。
在欧洲人的扶持下,华人们通常拥有高于本地土著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比如在荷兰殖民地的一些基层**管理岗位、商业手工业和各类庄园的中层、基层管理阶层,多数都由华人来担任。
久而久之,欧洲人让华人在南洋的殖民地里逐渐成为了一个身份地位高于本地土著,同时还掌握着不俗经济实力的华人中间阶层。
当然了,欧洲人在统治南洋的后期也时不时的排挤警惕华人,甚至屠杀华人,但从历史主流上看,从某种程度上讲,应该说是欧洲人与华人在合作开发南洋地区,这种合作状态虽然时不时的有一些曲折和波折,但是在三百多年的殖民地历史中,基本上是贯穿始终的。
当然了,毋庸讳言,合作开发的另外一层意思是:这两伙“外人”,难免会一起合作去统治、排挤甚至欺负当地的土著人群。
然而,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当几百年后,欧洲殖民体系逐渐崩溃,西方殖民者最终离开南洋后,各个殖民地独立的独立,自治的自治,离开的前欧洲人把政权交到了土著人手里,而不是同样是外来户的华人群体手里,于是土著人突然掌握政权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旧世界的历史上,接踵而来的就是当地人歧视排挤甚至屠杀华人,让华人在南洋渐渐变成二等公民的原因之一。
深究其历史根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去那些历史恩怨。
说穿了,在土著人眼里,以前华人跟西洋人是合作者的关系,一个是老板,一个是工头,而这群土著就是苦力,但后来这个合作者兼保护伞突然撤离了,那么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当苦力们翻身做主人的时候,失去老板的工头们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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