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伯仲说完,不等应天等人有啥反应,就直接动手了。
也许是觉得应天长的太帅了,第一个下手的对象就是应天。
随着闻伯仲话音落下,他翻手间取出好长时间没用的一对儿鸳鸯刀,一股冲天的煞气豁然涌动开来,寒光闪闪,血煞弥漫,如同狂风,在闻伯仲的周围盘旋、肆虐。
周遭的温度也是瞬间下降了好几度,如同坠入冰窖。
应天看着提着一对黑漆漆的鸳鸯刀而来的闻伯仲,应天脸上虽然表现的不屑一顾,手底下可没有任何轻敌的表现。
应天深知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道理!
要不然,最后翻船掉沟里去的肯定是自己。
应天拿出了自己的双截棍,和短枪。
闻伯仲哪里见过如此高级的武器,认为应天只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地公子哥儿,跑到这里打秋风来了。
而且,越是爱装的人,拿的武器也就越奇葩。
别问为啥,因为爱装的人,总想着找点儿跟被人不一样的地方。
要不然,如何显示出他们的个性?又如何凸显出他们的与众不同?
闻伯仲在江湖上混了那么多年,自认还是有点儿眼力的。
可是,两天一碰面儿,闻伯仲就感觉不对了。
这个没被他放进眼里的小屁孩儿,力气大的惊人,不光如此,好像那两件武器也不是凡品。
仅仅一把短枪,竟然能够挡住他的黑曜鸳鸯刀?
还有那个跟两截木棍儿一样挂在一起的东西,在应天的手中随意的转着,十分的灵活,全方位无死角的能够防御和进攻。
就在刚刚,应天用短枪挡住闻伯仲双刀的同时,双截棍一个下砸,让闻伯仲吃了一记闷棍。
闻伯仲能够感觉得到,被砸的地方,此时怕是已经冒了个大包。
随后,闻伯仲左右看了看,嘴角冷冷的一笑。
猛地一拍自己的腰间,闻伯仲的身边顿时出现了一个跟闻伯仲长的一模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