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刑具,专门用来对付妇女儿童。”
“啥刑具?”我问:“满清十大酷刑么?”
景宝山答道:“穿小鞋的刑法起源于明朝宣德年间,就是由重铁,打制成一双极为精巧,绝伦的三寸小鞋。这样的鞋子只有女人和孩童可以穿的下。
倘若有谁犯了谋逆重罪,连坐牵连妻幼。当时的官府便会让妇孺幼子穿上这种铁制的小鞋,在火炭上来回走。
你想一想,烧红的火炭铺成的长路。穿着铁鞋在上头走,铁鞋被碳火烧得红彤彤,受这刑罚的人,脚丫子都被烤成焦炭。等到从鞋中把脚脱出来,轻则烤掉一层皮,重则只能脱出一双森森脚骨。”
景宝山一边说,一边指着铁鞋上的狴犴凶兽向我介绍。
“瞧瞧这图形,龙生九子!”
我回:“这我自然认得,第七子,狴犴嘛!虎头龙尾,四爪长角,好认得很。”
景宝山帮着我收摊,把没卖出去的货都装进面包车的后备箱。
“狴犴在古代代表着啥?《龙经》有云:“狴犴好讼,亦曰宪章。”
传说狴犴不仅急公好义,仗义执言,而且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的形象威风凛凛,因此除装饰在狱门上外,还匐伏在官衙的大堂两侧。狴犴可是牢狱的象征啊!”
景宝山最后断定:“所以,这双铁鞋子,乃是明朝特制刑具。千秋,这双鞋少说值一万。今天这单生意可不亏!”
妈呀!这双小鞋竟然值1万?我原本心里估价还只有4000。
早知道,还真该多给那孙老蒯千百八元。只可惜这老小子跑得快,现在在金陵街,想寻也寻不到他喽!
第一天出完摊儿,景宝山拉着我回了红砖瓦厂。
这红砖瓦厂连排三间房,一间是放着机器的做旧室。另外两间住人,景宝山一间屋,杠爷一间屋。
今天我第一日摆摊,收入颇丰。景宝山买了点儿熟食,杠爷在家里搞后勤,熬了一大锅面糊糊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