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些廉价的衣服,买了一把瑞士刀,又去黑市花770美金买了一把手枪。
这段时间里,李铁牛给这个流浪汉买吃的,偶尔也会给他一点钱。
两个人共同流浪街头,一起吃,一起睡在荒地里。
直到某个夜里,流浪汉把手伸向他怀里,准备偷走他的钱和金条时,李铁牛毫不犹豫的开了枪。
流浪汉死不瞑目,右手牢牢的抓着金条。
李铁牛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掰开,把金条和美金拿了回来。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前三秒是紧张的,然后有短暂的害怕,恐怖,十分钟后,李铁牛的心中有一股前所未有的兴奋。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是个侠客。
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可以凌驾于生命之上,凌驾一切。
李铁牛用瑞士刀在野外挖了坑,把流浪汉埋了进去。
枪,是个好东西。
在埋那个流浪汉的时候,李铁牛没有感到一点点的害怕,而是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又是趁着夜晚,李铁牛用着不多的单词词汇,朝着那个叫做纽约的城市前进着。
他用了很多种交通工具。
火车,汽车,出租车。
当他到达这座城市的时候,简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座座高楼大厦直耸云霄,仿佛要把天捅出个窟窿。
豪华而干净的车辆穿梭在马路上,蓝天白云,仿佛来到了科幻世界。
是他这辈子从未见过的景象!
课本里,电视里,全是骗人的。
李铁牛的脸上依旧脏兮兮的,脸上的贯穿伤疤虽然已经愈合,但看起来仍然触目惊心。
尽管他新买了衣服,但是此刻站在这座城市的面前,背影显得是那么的穷酸和渺小。
他的心中充满震惊和澎湃,而最终,右手的拳头死死握在了一起。
「我是来杀人的。」
李铁牛在第一次面对这座城市的时候,是这么对自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