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买到这里的女孩子一样,留在这里等自己的小丈夫长大成人之后和他生娃,然后被这里的人的思想同化,和他们一起给自己的儿子买一个外面的女孩子做媳妇儿。
可这家人忽然生了变故!
家里起了一场大火,母亲没了,只剩下在大火中烧的瘫痪的公公,和被大火吓疯了的大姐,以及才八岁的小丈夫。
要是安华这个时候可能早就已经趁机跑了,可原主没有,她留了下来照顾这三个人。
这三个欺辱她的人,反倒后来变成了要靠她养着。
这场大火让这个家支离破碎,只有出门在外的大儿子赵和畅幸运的躲过一劫。
这个大儿子有些能耐,开了一家小公司,村里的人几经周折才把家出事的消息递到他手里。
回来给母亲办丧事的赵和畅见着了和他差不多年岁的弟妹,见着原主容貌娇俏动了邪恶心思,就在母亲葬礼那天晚上强迫了她。
就是这一次原主怀上了他的孩子。
村里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总不可能是她那个小才八岁的丈夫的,但他们并不在意这些,反正这个女人是他们赵家的,八岁丈夫的还是二十几岁大伯的有什么区别?都是老赵家的种!
人家隔壁村里还有兄弟之间或者父子之间共有一妻的,这都不算什么。
赵和畅走时留下了一大笔钱算是他给原主的补偿,以及给她的养家费,就当请了一个保姆。
反正这三个人他是没有办法带走的,就让他们在这吧,他在城里忙的很,没有时间照顾他们,有现成的人选他都省的去请护工了。
原主什么也没有说,默默地接过他的钱,任劳任怨的负担起照顾家里这三个人的责任。
偶尔赵和畅回来,就会和原主发生关系,在原主生下了自己第一个女儿之后,她又生下了一个儿子。
赵和畅并没有因为原主给他生了孩子而特殊对待,但他很看赵家的血脉,他把男孩带到城里去教养,女孩子则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