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是肯定的。
信奉高度集中的信仰之地,已经将这方水土凝结为深刻的内在自觉笼罩之处,偶尔产生些许神性世界的特性,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这种切身感受,刘清山永远只会封印在自我意识里,他不是此种信仰的信徒,自不会以一名旁观者的路人视线予以任何的评价。
而且他知道布宫和大昭寺,此时正密切关注着此间气息变化,自然更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明显反应了。
于是他赶在郑军下台之前走了上去,有意通过自己的圆场,来顺便帮对方赢得在这方水土更深入人心的形象的竖立。
“军哥请留步,做为您的后生晚辈,有责任临时担当一下现场主持,以便帮着观众们问一些他们的心中好奇!是到底是怎样一种动力,来催动你写出了回到拉萨这首
歌?”
郑军笑了笑,他明白刘清山的好意,拉萨乃至整个西域在华国的版图里都是一处很神奇的地方,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
刘清山刻意将他与这里的情愫广而告之,就是为了让他跟寻常的艺人、歌手有一个独特的优势所在。
尤其是在淘汰率极高的音乐界,歌手身份之外的加持,会是一张看不见的护身符。
比如上一世写出《榕城》的那名民谣歌手,不管后来是主动而是被动与娱乐圈渐行渐远,却永远是榕城那片土地的离家游子,被认为终有一天会落叶归根的民间期待值。
郑军身上也需要这么一个符号,只要他的人设不倒,就会和这首歌一样,成为这里的隽永名曲,世代流传下去。
这种说法未免太过夸张,但有跟没有还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际遇,至少会成为他个人年老体衰之后不枉此生的一个浓重的标点符号。
于是他很配合的侃侃而谈:“这首歌是我在大学毕业回到老家,找不到工作,人生最绝望的时候写的。在那之前,我从没来过拉萨,只是看过关于西域的书,感觉自己上辈子也许是西域人,于是这首歌就成了我写得最长,却花时间最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