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知道车里面的魔物是什么级别,二是从车的材质来看的话,主人应该是实力还不错,不符合李阅对“幸运儿”的定义。
终于,李阅看到了一群骷髅,一群并非像普通骷髅兵那样穿戴兵甲,而是穿金戴银、披着绒袍的骷髅——他们手里大多拎着酒瓶,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身边跟着几个甲胄护卫,互相搂搂抱抱插科打诨。
“嗝咯……听说今晚来打的……是布迪博格咯……脑灵之主……”一只戴着金项链的骷髅打着酒嗝说,“那我们押布迪博格咯?”
“要吗?可他的对手可是……咯……谁来的?”一只穿着绒袍的骷髅做思索状。
“忘记咯……反正是个排名在200的家伙……”第三只骷髅怀抱自己的头骨,将角度抬高了几分,“不好说的咯……就算是布迪博格, 在前两场受了那么重的伤,又哪里赢得了?这才过去几天咯……”
李阅略微一听,便确认了这几只骷髅的观众身份,抽出骨剑就要现身;但在抽剑时稍微感觉到骨剑有一丝迟疑,脑筋一转,马上又缩了回来。
“不抢吗?”布迪博格向李阅传念。
“再等等。”李阅就因为骨剑的那一丝迟疑,放弃了以这伙骷髅作为目标——也许是骨剑本身的意志,也许是“补完”的作用,让李阅多思考了一层。
首先李阅有信心干掉这群骷髅,还能从他们身上抢点金货和钱财,双赢;但李阅多思考了一层,斯科尔瑞克是骷髅王子,会不会与这群骷髅是相识?
看这群骷髅一副二世祖的着装打扮,李阅觉得这种概率不小;再加上骨剑的异常反应,便决定放弃这次机会。
万一有漏网之鱼逃走,又真的认识斯科尔瑞克的话,兴许就会察觉到布迪博格与骷髅那不寻常的关系,进而窥破藏书库的权柄不稳……
那就亏大了。
李阅放弃出手,刹那间收回了骨剑,缩成了影子。
怀抱自己头骨的骷髅没有察觉,突然跳起来说:“呃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