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变成一根老油条,报社培养一个新人也不容易,你就别走了。我马上要升上去,你再熬点资历,以后我这个位置迟早都是你的。”
最终,我还是决定离开。
我以前离职的时候,从没跟前同事依依惜别,也没对原来的单位有任何留恋。话说回来,有人去留恋洗盘子的地方吗?
这家报社是我第一次产生归属感并且离去时心存留恋的地方,而且,在我离开那天,人生第一次从同事之中感到了温情。
走的时候小马哥帮我收拾东西送我出了大门,临别的时候他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以前我只觉得你胆子大,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我觉得,你比我有勇气。”
我很纳闷儿:“这话什么意思?”
小马哥说:“我明白你为啥要走,以前我也想过走,离这一行越远越好。可是我们活在一个很现实的世界,肚子饿了就得吃饭啊,我挣扎了很久还是舍不得这份工作。呵呵,我这辈子就这鸟样了,挂着相机四处溜达还有钱拿,不干这个,我还能干什么?”
我说:“你本来就不该走,也没必要这样看轻自己,摄影是你从小就有的梦想。追逐梦想的人,永远都是可敬的,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梦想在哪里。”
小马哥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子,记得常回来看看。”
至此,我再次成为一个无业游民。
同时,我还成为一个太监网络写手。
和小马哥一起喝酒的时候,我感觉我还挺坚强的,当我一个人闲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坚强不了,一个人在屋子里,脑子里总会布满伤情的回忆。
在那段日子里,我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力气去生活,更找不到动力去码字。
我选择了离开,去远方。
上面这话乍看起来挺有诗意的,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对是漂泊的浪子,实际情况是,我不知道要去哪里。
我只是不想再留在这座城市。
我第一次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