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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居高位。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非常重要的粮食产量,他们还是略有了解的。
在大秦帝国,一般都是以粟米为主粮。
普通粟米,能够做到亩产两石,都已经算是大丰收了,至于说赢虹和赢逗所说的产量。
那完全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红薯,大如拳,皮色朱红,心脆多汁。”
“熟皆可食,产量极高,适应贫瘠土地。”
“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
“块根不仅可以当作主食,同时也能够酿造酒水,根茎叶也是优良的饲料。”
“.........”
赢虹开口说道。
说起红薯的好处,他是滔滔不绝的。
只不过。
由于红薯的产量实-在是太高了,再加上吃多了还有‘屁多’的副作用,以及其他高产量主食的味道也不错,所以久而久之的,红薯就变得大家都不吃了。
因为,粮食实-在是多的吃不完。
或存放在地窖之中,或存放在山洞之中,或存放在粮仓之中。
用特殊的手段将其封存了起-来,最少能够封存十年的时间,来保证粮食不变质。
至于说普通的红薯,乃至于红薯粥。
狗都不吃。
但是,如果将其烹饪成一道美味的‘零食’,那还是受众挺广的。
“当真如此?!”秦始皇嬴政有点不可置信的样子,“味道如此美味,竟然还能够保持如此高的产量,听起-来实-在是让人有点不真实啊。”
味道不错。
亩产高达十石。
光是这两个优点,就已经能够完爆如今中原六-大帝国的所有农作物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吃饱肚子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
所以。
无论味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