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赢。
这个说法在民国时代还很少见。
不过说成双方得利,第三方倒霉。
就很容易理解了。
花腿三自己去招魂配冥婚,当然不影响槐神婆的名声。
就算对象是猪,也只能算他自己脑子有病。
“鬼魂附身,冥气入体,虽然会短寿,但确实是有了学幽魂法术的资格。”
把花腿三当成未来的手下来考虑,槐神婆的态度就宽容了不少。
终于慢慢点了点头:
“你拐弯抹角,估计也不止是为了手下。
看来是真对招魂之术有兴趣了。”
夏山趁热打铁,又加上一番猜测:
“据我所知,生前学过招魂法术的人,死后的灵魂也更加强悍,更值得培养啊。”
对于利用花腿三,夏山毫无心理负担。
本来他就不是啥好人,在香云坊就差点完蛋。
自己帮他平冤,还救了他一命。
再给他一个学习法术的机会。
简直比亲爹对他还好!
“当今之世灵机匮乏,法术重在交流了解,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看到槐神婆开始犹豫,夏山又加上新的筹码:
“如果槐神婆有顾忌,我只是旁观一番即可,不必了解秘传法诀。”
反正水莲妹妹被花腿三当成了亲女儿。
先让她学会了再来教自己,也是一样的。
“也罢,这黄泉唤魂歌,我当初也是从人类那里学来的,到也不是非得保密。”
槐神婆终于点了点头,却又提醒道:
“这修炼冥气的法术,对活人有害。
召唤灵魂的法术,又让死人不宁。
所以不能擅传。”
“那当然,我只是学习了解,增长见识。”
遇到过之前佛道两家的坑之后,夏山的警惕性也高了不少。
还是先让花腿三练着再说吧。
对花腿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