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主角李元芳此时正在灵州,他在城门附件见到自己的通缉令和海捕文书,说他谋害了突厥使团,此时的他震惊不已。
城门旁围着很多看热闹的百姓,众人议论纷纷:
“看见了吗,这可是朝廷的头号通缉犯!说是他勾结歹徒杀害突厥使团。”
“哎,你们看看那赏格,活捉的赏白银十万;杀死的五万;给官府报信一万。可真够高的!”
“得了,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这种亡命徒谁敢招惹,还没看见人家长什么模样,你的脑袋早就搬家了,还想什么赏银!”
李元芳听见周围的人议论纷纷,于是连忙抽身挤出人群,地上留下了血迹,不远处两个脚夫模样的人尾随着他,跟着他走进一条小巷,又看着他踯躅着进了一家客栈。
一个脚夫说道:“好像就是他。”
另一人点了点头说道:“看来他伤得不轻,如果不是为了治伤,他万万不会到灵州送死,马上回衙禀告大人,天黑就动手!”
第一个说话的人道:“也该轮到咱哥俩立功了!赏银不说,这官可得往上升升了,最少闹个游击将军。”
另一人得意地笑了。两人赶忙转身回衙门报告去了,李元芳在小客栈里开了一个房间,取来一盆水,紧闭房门,脱去黑衣,用纱布揩拭着身上的伤口。
桌上,放着一方湖丝手帕,右下角绣着一条蝮蛇,这时忽然外面有人敲门,李元芳立即抬起头,闪电般地抄起了一把钢刀问道:“谁?”
门外是店家的声音:“客官,您要的衣裳和白药都买来了。”
李元芳松了口气说道:“放在门口就是了。”
店家说道:“好的,那小的就放门口了。”店家在放下东西之后就离开了,李元芳打开门把店家放下的衣服和白药都拿进房间。
此刻的狄景晖来到了彭泽县衙,但是捕头却告诉他狄仁杰已经离开了,狄景晖大吃一惊:“离开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捕头说道:“回少爷的话,是昨天中午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