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自家楼下阻止了一起凶案,而开始有了想法,想当“义务警察”,故意每天的晚上在街上巡查,想要“见义勇为”。
向峰心中大喊冤枉,那晚上发现被捅伤的被害人,真是偶然!而且是他并不想遇到的偶然!
但他并不能这么解释,陈警官的理解,反而是最好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连续几晚深夜跑出去“巡街”,只能嗫嚅。
于是陈警官又跟他念叨了十几分钟,反复告诫他遇到事情报警,而不要自己逞英雄后,才让他离开了分局。
今天向峰逮到了那嫌犯,可以拿到警局的两万奖励,不过这钱得过一段才能拿到手,算是个意外之喜。
本来还有记者什么的约着要采访,向峰自然都拒了,而且希望陈警官不要透露他的姓名和身份给媒体知道。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网上可以出现的有关他擒下嫌犯的视频也稍微限制一下。
对此,陈警官倒是颇为欣赏,觉得向峰是那种真正想要“打击犯罪”,而不是为名声的人。
……
站在分局门口,向峰却是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自己之前因为阻止楼下凶案而认识了陈警官,如果不是那凶案现场是自己发现的,让警方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的话,警方在调取前几日的监控录像时,看到他这么个天天晚上不睡觉每天通宵“巡街”的“光头大汉”,肯定会当成嫌疑人调查吧!
要是一调查,发现向峰不仅每天晚上通宵巡街,白天还能在健身房泡一整天,那肯定会觉得奇怪。
然后要是搜查一下他的房间,找到他电脑上的一些记录文档,甚至是扔到街道垃圾箱里做了层层包裹的兔子尸体,问题就更多了。
他不知道到时会怎么样,虽然罪名肯定栽不到他头上,但自己身体变异的事情暴露出来是肯定的。
“看起来,之前还是不够小心啊。”向峰喃喃自语。
好在他买的房子的租客已经给了他准信,找好房子准备搬家了,大概号左右就能把房子空出来。到时他会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