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受过重伤,就拖着受伤的身体来到了顾舟的公寓。
否则以狼人平时的能力,不可能察觉不到,盥洗室里还藏着一个孩子。
而秦霄身上的血腥味也不是因为吃人,而是他自己极速奔跑,撕裂了伤口,才渗出了血。
狼人对同类的血液最为敏感,所以夏夜的气息才会被掩盖。
但夏夜显然不知道这一切,看着秦霄走进工作间,他的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
最重要的是,他刚刚摸黑走进盥洗室,身上根本没有带手机。
夏夜此刻万分懊悔,刚刚怎么不把手机拿在手里,否则这个时候起码可以向顾舟哥哥求救。
现在不仅求救无门,一旦秦霄走进卧室,发现床头的手机,恐怕立刻就要怀疑屋里有人。
卧室离盥洗室有一段距离,夏夜不敢潜回去拿手机,望着近在咫尺的公寓房门,夏夜咬了咬牙,轻手轻脚地走出盥洗室,一个箭步窜了出去。
等秦霄拿着一个机器人从工作间里出来的时候,夏夜已然出了电梯,跑出了公寓,奔着远处的快餐店去了。
公寓里,秦霄的鼻翼翕动了两下,闻到了屋子里有熟悉的气味。
不过他前两天才见过顾舟,因此以为闻到的气味属于顾舟,所以没有太放在心上。
秦霄在顾舟的公寓里搜索了一圈,除了工作间里的机器人,以及卧室里的一部手机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东西。
作为狼人,秦霄虽然能够熟练使用人类的电子产品,但更深层次的技术,他却并不了解。
这两样东西,他打算带回去,交给江禹研究。
秦霄看了一眼地上的血迹,皱起眉头,不耐烦地又在房间里巡视了一遍,清理干净血迹后,才匆匆离去。
而与此同时,江禹正在实验室里,分析溟渊上次打斗时,留下的几枚鳞片。
“真有趣,明明只是保护躯体的鳞片,再生能力却比狼人的血液还要强。”江禹的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如果我能得到这样的力量…